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6年股東常會公告

 

中華民國1060504

(106)盛股字第10605001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06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60503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        開會時間:民國1060621(星期三)上午10時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107

(天峰谷議事堂)

三、        會議召開事由:

(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105年度營業報告。

2.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
      3.105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     

(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
      2.105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()、討論暨選舉事項:

      1.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。

      2.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。

()、臨時動議。
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060523日起至民國1060621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期間:民國1060508日至民國1060518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

七、特此公告。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5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050505

(105)盛股字第10505001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05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5050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50622(星期三)上午10時。

二、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107號 (天峰谷議事堂)

三、會議召開事由:

(一)、討論事項:

      1.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。     

(二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104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
      2.104年度營業報告。

      3.監察人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     

(三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
      2.104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 (四)、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。
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050524日起至民國1050622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期間:民國1050509日至民國1050519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

七、特此公告。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040511

(104)盛股字第10405001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4050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40624(星期三)上午10時。

二、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107號 (天峰谷議事堂)

三、會議召開事由:

(一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103年度營業報告。

      2.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     

(二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
      2.103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(三)、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。
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040526日起至0624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期間:民國1040512日至民國1040522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

七、特此公告。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030508

(103)盛股字第10305001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03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3050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30619(星期四)上午10時。

二、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107號 (天峰谷議事堂)

三、會議召開事由:

(一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。

      2.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     

(二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。

      2.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(三)、選舉事項:

      1.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。

      2.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。

(四)、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。
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030521日起至0619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期間:民國1030509日至民國1030519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2181-1911)

七、特此公告。

敬愛的同業先進您好!

        本公司承蒙您的支持與愛護,業務量不斷擴充增加,為了能夠提供客戶更完善的服務品質,台北總公司已於102年07月29日(一)起,遷移至新的辦公室:

  【新址:2210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75號2樓之1】。

  【舊址:2210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75號1樓之2】。

        我們團隊將繼續秉持著『誠信‧創新‧服務』的企業精神,以新的事業,提供客戶更專業優質的產品及服務,祈望未來能成為卓越企業而邁進。

敬請舊雨新知,繼續給予支持鼓勵與指導。

公司聯絡資訊更新如下:

電話:02-2698-7688(代表號)

傳真:02-2698-2789

網址:www.texchu.com

敬    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生意興隆    ‧    財源廣進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盛德竹集團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德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董    事    長    王 錦 木

副  董  事 長   王 陸 桐

暨全體同仁          敬上

中 華 民 國 一○二 年 七 月 三十一 日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02年05月10日

(102)盛股字第10205001號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2年05月0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02年06月21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。

二、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段107號 (天峰谷議事堂)

三、會議召開事由:

(一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。

      2.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     

(二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。

      2.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(三)、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。
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02年05月23日起至06月21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期間:民國102年5月12日至民國102年5月22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1樓之二】。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2181-1911)。

七、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