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130508

(113)盛股字第11305001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3050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    開會時間:民國1130621(星期五)上午10時。

二、    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B3F會議室(遠東世界中心A棟地下3)

三、    會議召開事由:

(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112年度營業報告。

2.監察人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
      3.112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     

(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
      2.112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 ()、臨時動議。
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30523日起至民國1130621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30510日至民國1130520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2樓之1】。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

七、特此公告。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2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12年05月08日

(112)盛股字第11205001號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2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2年05月0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  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12年06月28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。

  二、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17樓之9(遠雄U-TOWN大樓D棟)

  三、會議召開事由:

(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111年度營業報告。
      2.監察人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      3.111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     

(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
      2.111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()、討論暨選舉事項:

      1.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。

      2.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。

()、臨時動議。

  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2年05月30日起至民國112年06月28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  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2年05月16日至民國112年05月26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  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

  七、特此公告。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1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110505

(111)盛股字第11105001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1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1050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  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110616(星期四)上午10時。

  二、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2樓之(大碩珊瑚會館)

  三、會議召開事由:

(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110年度營業報告。
      2.監察人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      3.110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     

(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
      2.110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 ()、臨時動議。

  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10518日起至民國1110616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  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10506日至民國1110517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  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

  七、特此公告。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0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100804

(110)盛股字第11008001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0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0080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    開會時間:民國1100916(星期四)上午10時。

二、    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107

(天峰谷議事堂)

三、    會議召開事由:

(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109年度營業報告。

2.監察人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
      3.109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     

(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
      2.109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()、討論事項:

      1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

()、臨時動議。
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00818日起至民國1100916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00806日至民國1100816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

七、特此公告。

討論事項

第一案:

  案由:修正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

  說明:本次公司章程修訂部分條文,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照如下:

條次

原條文

修正後條文

修正說明

8

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章,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。

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章,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。

10

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。常會每年召開一次,於每會計年度終結後6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;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。

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,股東會得以視訊方式召開之。常會每年召開一次,於每會計年度終結後6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;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。

配合公司實務需要

14

本公司設董事5人,監察人1人,任期3年,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,連選得連任。

本公司設董事35人,監察人1人,任期3年,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,連選得連任。

配合公司實務需要

 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召開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100609

(110)盛股字第11006001

 

主旨:因應疫情仍維持為三級警戒,故依主管機關規定延期召開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。

說明:

           一、    經濟部公告: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全國目前均已進入第三級警戒區域,須停止室內5人以上、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。公司股東會如有上開情形,原則不得開會。

           二、    本公司為維護股東健康及權益,原訂於110622日上午10時召開之股東常會將延期辦理,原公告配合股東常會召開之作業事項亦一併取消。

           三、    實際召開股東常會之日期及相關事項,待後續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。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0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100513

(110)盛股字第11005001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0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0051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    開會時間:民國1100622(星期二)上午10時。

二、    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107

(天峰谷議事堂)

三、    會議召開事由:

(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109年度營業報告。

2.監察人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
      3.109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     

(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
      2.109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 ()、臨時動議。
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00524日起至民國1100622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00514日至民國1100524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

七、特此公告。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9年股東常會公告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華民國109年07月10日
(109)盛股字第10907001號
主旨:本公司召開109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9年07月0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公告事項:
       一開會時間:民國109年08月27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。
       二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段107號 (天峰谷議事堂)
       三會議召開事由:
             (一)、報告事項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. 108年度營業報告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.監察人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3.108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 
             (二)、承認事項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.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.108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             (三)、討論暨選舉事項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.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.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。
             (四)、臨時動議。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09年07月29日起至民國109年08月27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        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            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            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09年07月17日至民國109年07月27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            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        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。
        七、特此公告。
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8年股東常會公告

中華民國1080509

(108)盛股字第10805001

主旨:本公司召開108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8050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  • 開會時間:民國1080620(星期四)上午10時。
  • 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107

(天峰谷議事堂)

  • 會議召開事由:

(一)、報告事項:

      1.107年度營業報告。

2.監察人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
      3.107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     

(二)、承認事項:

      1.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
      2.107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(三)、臨時動議。
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080522日起至民國1080620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
2.受理期間:民國1080513日至民國1080523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

七、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