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公告
中華民國113年05月08日
(113)盛股字第11305001號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3年05月0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 開會時間:民國113年06月21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。
二、 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B3F會議室(遠東世界中心A棟地下3樓)
三、 會議召開事由:
(一)、報告事項:
1.112年度營業報告。
2.監察人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3.112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(二)、承認事項:
1.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2.112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(三)、臨時動議。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3年05月23日起至民國113年06月21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3年05月10日至民國113年05月20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2樓之1】。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。
七、特此公告。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2年股東常會公告
中華民國112年05月08日
(112)盛股字第11205001號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2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2年05月0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12年06月28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。
二、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17樓之9(遠雄U-TOWN大樓D棟)
三、會議召開事由:
(一)、報告事項:
1.111年度營業報告。
2.監察人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3.111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(二)、承認事項:
1.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2.111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(三)、討論暨選舉事項:
1.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。
2.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。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2年05月30日起至民國112年06月28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2年05月16日至民國112年05月26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。
七、特此公告。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1年股東常會公告
中華民國111年05月05日
(111)盛股字第11105001號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1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1年05月0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開會時間:民國111年06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。
二、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2樓之2 (大碩珊瑚會館)
三、會議召開事由:
(一)、報告事項:
1.110年度營業報告。
2.監察人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3.110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(二)、承認事項:
1.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2.110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(三)、臨時動議。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1年05月18日起至民國111年06月16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1年05月06日至民國111年05月17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。
七、特此公告。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0年股東常會公告
中華民國110年08月04日
(110)盛股字第11008001號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0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0年08月0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 開會時間:民國110年09月16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。
二、 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段107號
(天峰谷議事堂)
三、 會議召開事由:
(一)、報告事項:
1.109年度營業報告。
2.監察人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3.109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(二)、承認事項:
1.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2.109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(三)、討論事項:
1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
(四)、臨時動議。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0年08月18日起至民國110年09月16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0年08月06日至民國110年08月16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。
七、特此公告。
討論事項
第一案:
案由:修正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
說明:本次公司章程修訂部分條文,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照如下:
條次 |
原條文 |
修正後條文 |
修正說明 |
第8條 |
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章,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。 |
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章,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。 |
|
第10條 |
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。常會每年召開一次,於每會計年度終結後6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;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。 |
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,股東會得以視訊方式召開之。常會每年召開一次,於每會計年度終結後6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;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。 |
配合公司實務需要 |
第14條 |
本公司設董事5人,監察人1人,任期3年,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,連選得連任。 |
本公司設董事3至5人,監察人1人,任期3年,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,連選得連任。 |
配合公司實務需要 |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召開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公告
中華民國110年06月09日
(110)盛股字第11006001號
主旨:因應疫情仍維持為三級警戒,故依主管機關規定延期召開本公司110年度股東常會。
說明:
一、 經濟部公告: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全國目前均已進入第三級警戒區域,須停止室內5人以上、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。公司股東會如有上開情形,原則不得開會。
二、 本公司為維護股東健康及權益,原訂於110年6月22日上午10時召開之股東常會將延期辦理,原公告配合股東常會召開之作業事項亦一併取消。
三、 實際召開股東常會之日期及相關事項,待後續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。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10年股東常會公告
中華民國110年05月13日
(110)盛股字第11005001號
主旨:本公司召開110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0年05月13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 開會時間:民國110年06月22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。
二、 開會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段107號
(天峰谷議事堂)
三、 會議召開事由:
(一)、報告事項:
1.109年度營業報告。
2.監察人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3.109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(二)、承認事項:
1.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2.109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(三)、臨時動議。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10年05月24日起至民國110年06月22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2.受理方式:書面提案;受理期間:民國110年05月14日至民國110年05月24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。
七、特此公告。
盛德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108年股東常會公告
中華民國108年05月09日
(108)盛股字第10805001號
主旨:本公司召開108年股東常會公告。
依據: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8年05月0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。
公告事項:
(天峰谷議事堂)
(一)、報告事項:
1.107年度營業報告。
2.監察人審查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
3.107年度員工及董、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。
(二)、承認事項:
1.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2.107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(三)、臨時動議。
四、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,自民國108年05月22日起至民國108年06月20日止,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。
五、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: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%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,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,均不列入議案。
2.受理期間:民國108年05月13日至民國108年05月23日止;受理處所:本公司【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七十五號2樓之一】。
3.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,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六、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二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,屆時如未收到者,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(電話:02-6636-5566)。
七、特此公告。